侵权道歉声明

2019-10-14 快速评论
梅花侵权道歉声明 。

在2011年7月18日梅花网发布的文章《户外广告互联网化的几种可能》中,未得到原作者郑新安的授权,文章亦未署名,涉及侵权。给原作者造成一定伤害,特此声明并诚挚道歉。

今后我们将提高保护自己知识产权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,具有基本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,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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